关于《江苏援疆"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与服务规范(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浏览数:51次
为规范"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与服务,通过实践和调研研究形成《江苏援疆"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与服务规范(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西5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邮编:845350)。来信请注明“《江苏援疆"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27069230@qq.com 3.通过电话联系反馈至起草组:18309082200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4日。 江苏援疆"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与服务规范 (草案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援疆“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础设置、工作内容、管理部门设置、运营管理(人员要求、考核、质控)、监督考核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医疗援疆“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服务管理与服务,加强互联网医院管理规范,其他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T 2046—2021 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规范 国家卫健委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健委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健委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国家卫健委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互联网医院 internet hospital 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 3.2 互联网诊疗 internet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远程会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3 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 model interactive internet hospital 模式交互包括国内国外的一带一路模式,疆内疆外合作模式,线上和线下联合模式,APP和实体诊疗交互模式,“9+1+4+N+N”辐射模式和“3+7+7+3”模式架构模式等方式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流程或提供更智能的医疗解决方案的互联网医院。 3.4 全病程管理 total course management 全病程管理是融合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为院内、院外患者提供个性化管理,同时联接医院各类医疗资源,使患者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实现患者一体化全病程健康管理。 3.5 多学科远程会诊 multidisciplinary remote consultation 依靠援疆和合作医院资源,对患者实现院内、院间、院外组织多学科协作诊治病情的形式。 3.6 互联网+护理服务 internet + nursing services 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3.7 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 clustered supporting medical assisstance to Xinjiang 是由援疆省市通过成批次从数家三甲医院组团选派综合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才,组成援疆医疗队,支持新疆有关医院科室建设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培养受援地医疗人才的援疆工作模式。 3.8 “3+7+7+3”模式 "3+7+7+3" mode “3+7+7+3”模式是江苏省“组团式”医疗援疆团队在克州人民医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创新举措,“3+7+7+3”模式中“3”即医疗、服务、管理;**个“7”为远程专科门诊中心、远程医学会诊中心、远程心电图诊断中心、远程临检诊断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克州急救指挥中心;第二个“7”为互联网+远程超声、互联网+远程手术、互联网+智慧病房、互联网+柯医柯药、互联网+电子阅览、互联网+健康随访、互联网+继续教育;第二个“3”为吴登云会客厅、紫金山会议厅、帕米尔直播厅。 3.9 “9+1+4+N+N”医疗共享模式 "9+1+4+N+N" medical sharing mode 江苏省“组团式”援疆医疗创建“9+1+4+N+N”医疗共享模式,是最新组团式医疗联盟的模式,“9”为后方9家医院,“1”为克州人民医院,“4”即三县一市,**个“N”即乡镇卫生院,第二个“N”是指克州内所有村卫生室。 4 “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设置基本要求 4.1 诊疗科目 互联网医院根据开展业务内容确定诊疗科目,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 4.2 科室设置 互联网医院根据开展业务内容设置相应临床科室,并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保持一致。必须设置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信息技术服务与管理部门、药学服务部门。 4.3 人员要求 (1)互联网医院开设的临床科室,其对应的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正高级、1名副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可多点执业)。 (2)互联网医院有专人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电子病历的管理,提供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等技术服务,确保互联网医院系统稳定运行。 (3)有专职药师负责在线处方审核工作,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审核处方。 (4)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服务相关政策、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和应急预案的培训,确保其掌握服务流程,明确可能存在的风险。 4.4 房屋和设备设施 (1)用于互联网医院运行的服务器不少于2套,数据库服务器与应用系统服务器需划分。存放服务器的机房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存储医疗数据的服务器不得存放在境外。 (2)拥有至少2套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的音视频通讯系统(含必要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 (3)具备高速率高可靠的网络接入,业务使用的网络带宽不低于10Mbps,且至少由两家宽带网络供应商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互联网医院接入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 (4) 建立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和服务全程留痕,并与实体医疗机构的HIS、PACS/RIS、LIS系统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5)具备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和远程心电诊断等功能。 (6)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5 “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工作内容 5.1 通过互联网医院这一当前最新医学诊断服务模式,医护人员可以通过远程技术,收集患者疾病情况的相关医学信息,分析当前患者的诊断及相应的诊疗方案,给予患者相应的诊疗建议。 5.2 通过互联网医院患者可以在平台中查看疾病相关医学知识,了解疾病发生的诱因,预防疾病的发生,让患者更为方便获取医学科普知识。 5.3 通过互联网医院,患者在医院的 APP 上实时与医生进行交流咨询、复诊,足不出户、看病就医、送药上门。 5.4 通过互联网医院给患者提供远程超声检查,得到万里之外专家的医疗服务。 5.5 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为院内、院外患者提供个性化管理,同时联接医院各类医疗资源,使患者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实现患者一体化全病程健康管理。 5.6 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5.7 开展远程心电图、远程检验、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等项目提高本院诊断能力,给患者提供更明确的诊断及治疗。 5.8 患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我院120调度人员进行线上评估、地址确认就调度并协助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进行相应的诊疗活动。 5.9 为医护提供上网的地方及数据库,为医护查资料提供查找资料的平台。 5.10 互联网管理可以从人力资源管理、医院运营管理、医疗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管理。 6 “模式交互型”互联网医院管理机构 6.1 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 6.1.1 掌握互联网医院相关的政策和要求,负责互联网医院发展思路和方向。 6.1.2 指导并协调组织医院相关部门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 6.1.3 出台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制度,保障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的规范、质量与安全。 6.1.4 负责互联网医院相关的重大决策。 6.2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公室 6.2.1 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全流程设计,确保患者线上的就医过程流畅,持续改进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的满意度。 6.2.2 负责出诊医生的培训工作,包括不**于操作系统培训、线上诊疗服务操作裴遵、线上医患交流话术培训、线上处方及病历书写规范等。 6.2.3 落实日常的基础运营工作,及时处理线上服务出现的问题,解决医生和患者在线诊疗过程中的疑问,确保线上业务的正常运作。 6.2.4 负责协调各临床业务科室的工作关系,尤其落实互联网诊疗的排班。 6.2.5 定期检查医生在互联网医院的线上服务质量,包括但不**于话术、态度、处方、病历等相关内容。 6.2.6 建立医疗服务反馈机制,从互联网诊疗医师、患者、运营人员等多角度吸取建议,改进服务流程,提高就诊流畅性和患者体验。 6.2.7 负责与第三方公司、临床医生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并分析各种需求与建议,提交持续改进。 6.2.8 定期整理运营工作报告,并能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持续改善线上就医服务质量。 6.2.9 负责项目宣传资料的写作,参与各种媒介宣传的创意和执行过程。 6.2.10 负责互联网医院各类项目宣传片的创意、拍摄、协助工作。 6.2.11 负责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以及推广宣传所需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写作。 7 运营管理 7.1 系统运维要求 系统运维要求如下: a)应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b)宜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制定互联网医院网络系统运行维护与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2 运营小组分工 7.2.1 互联网医院办公室 互联网医院办公室工作职责包括: a)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全流程设计,确保患者线上的就医过程流畅,持续改进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的满意度; b)负责出诊医生的培训工作,包括不**于操作系统培训、线上诊疗服务操作裴遵、线上医患交流话术培训、线上处方及病历书写规范等; c)落实日常的基础运营工作,及时处理线上服务出现的问题,解决医生和患者在线诊疗过程中的疑问,确保线上业务的正常运作; d)负责协调各临床业务科室的工作关系,尤其落实互联网诊疗的排班; e)定期检查医生在互联网医院的线上服务质量,包括但不**于话术、态度、处方、病历等相关内容; f)建立医疗服务反馈机制,从互联网诊疗医师、患者、运营人员等多角度吸取建议,改进服务流程,提高就诊流畅性和患者体验; g)负责与第三方公司、临床医生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并分析各种需求与建议,提交持续改进; h)定期整理运营工作报告,并能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持续改善线上就医服务质量; i)负责项目宣传资料的写作,参与各种媒介宣传的创意和执行过程; j)负责互联网医院各类项目宣传片的创意、拍摄、协助工作; k)定期下基层、社区宣讲互联网医院平台的使用。 7.2.2 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管理科工作职责包括: a)组织讨论与制定互联网医院服务质量、药品质量等相应的系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指导、督促、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 b)提出改进建议以优化服务工具,提升全流程服务满意度; c)定期收集汇总质量管理有关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质量不断提升。 药学部工作职责包括: a)做好互联网医院线上处方的审方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处方予以必要的退回修改或作废操作,确保电子处方的质量与安全; b)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药事法规,对药品在互联网医院流通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 c)做好互联网医院的药品目录管理工作,落实互联网医院的药品引进评审制度,制定相应的规则和建立评审专家库,同时,严格禁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以及其它不允许在线上流转的药品在线上使用; d)定期分析互联网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的意见; e)定期组织开展药事管理会议,就药品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落实。 7.2.3 信息科 信息科工作职责包括: a)按照国家和上级的相关要求,确保互联网医院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和高效; b)全面协调并统筹信息安全管理,对互联网医院的信息安全建设工作提供支持; c)保证安全活动的实施与安全策略一致,促进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有效、合理协调我院信息安全建设的工作。 7.2.4 财务部 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a)按照物价标准制定互联网医院各项医疗费用的标准; b)保证各项费用审核,并按时兑现; c)做好对账、做账。 7.2.5 互联网医院坐诊的临床科室互联网医院坐诊的临床科室工作职责包括: a)做好线上健康咨询与网络复诊的服务,包括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持续改善患者的线上就医体验; b)主动开展线上科普宣教活动,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知识和相关的健康教育内容; c)尊重患者权利,注意病人隐私保护,对首诊、急症、重症或不适应线上复诊的患者,及时引导患者到医院就诊; d)对适用于线上复诊的病人,要做到科学诊断和治疗,合理用药,并按规范认真书写处方和病历资料。 7.3 人员要求 7.3.1 各科室根据本学科发展的战略规划、科室专家数量和能力,选择上门诊时间,不得影响科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7.3.2 参与互联网医院门诊的医师必须是执业 3 年以上有经验的住院医师及以上。 7.3.3 注册信息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到的注册护士(***执业证);在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同时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护士,满足以上 2 个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专科护士证书的优先考虑入库。 7.3.4 在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门诊业务时,必须履行依法执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有损医院利益,造成后果由个人承担。 7.3.5 互联网医院办公室加强线上专家工作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患者评价低者给予及时处理,根据情况调整。 7.3.6 线上坐诊专家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发生医疗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处理,同时主动向科室与医务科、互联网医院办公室汇报。 8 监督考核管理 8.1 监督管理 8.1.1 自觉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8.1.2 医务部对线上医务人员资质准入、退出和诊疗行为进行日常管理。 8.1.3 医务部根据我院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线上医务人员满意度及医疗投诉案例的处理。 8.1.4 医疗质量管理科制定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质控指标体系并进行日常监督和评价。 8.1.5 患者各种病历资料、医师意见以及相关资料等数据能实现全程全天候调阅、回溯和特殊需求时的数据备份。 8.1.6 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应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诊疗过程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应全程留痕、可追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15 年,并上传至省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8.1.7 宜对互联网医院整体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 考核管理 8.2.1 准入条件 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互联网医疗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线上诊疗。培训的内容至少包括:互联网诊疗平台操作技能、线上诊疗礼仪与医患沟通技能、线上诊疗流程、在线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在线处方管理、线上诊疗风险与风险防范预案等。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诊疗技术与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以及互联网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8.2.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a)参加医院组织的互联网诊疗相关培训次数; b)在线问诊及诊疗人次; c)在线开展科普教育情况; d)在线活跃度; e)执业医师在线预约诊疗时间的一致性,即预约在线诊疗患者与执业医师实际履行咨询或诊疗活动时间的偏差情况; f)在线咨询问诊回复的及时性; g)在线诊疗质量,包括诊断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治疗方案的规范性及诊疗效果随访情况; h)执业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点评情况; i)投诉及医疗纠纷情况,即执业医师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而导致的投诉、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等情况,经认定过错方在执业医师的; j)诚信服务方面,即执业医师对就诊患者不存在夸大、虚瞒病情、不通过开药获取药品提成、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亲自接诊患者而不委托他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散布与国家政策相悖的言论及信息等诚信行为; k)在线患者满意度评价情况。 8.2.3 退出条件 满足以下任意条件即可退出: a)年度内差评三次及以上; b)年度内经核实的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 c)年度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违反我院相关制度或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者; d)因线上不当诊疗行为导致医疗纠纷案例者。 |